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出入境

其他国家的证件文件(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是否需要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3-07

  根据中国外交部2023年10月23日发布的信息,《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其他缔约国(外交部网站可查)证件文件(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非缔约国证件文件(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需要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相关附件: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