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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调工入户办理准迁证需要什么资料?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7-08-25

  问: 招调工入户办理准迁证需要什么资料?

  答:(1)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招(调)工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农业户籍人员的深圳市"农转非"人员入户信息卡;

      (3)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可免提供)(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4)已婚、再婚申请人的结婚证,离异、再婚人员的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判决)书(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5)已孕已育(含收养子女)申请人本市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子女双方亲子关系的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登记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7) 按入户告知书提示内容,选择入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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