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2-20
问: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如何备案?
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