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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具原来是深圳户籍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5-23

  可以,出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和原本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应载明申请人在本地居住期间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及起止时间。因出国使用的,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国内使用的到原户籍地的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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