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7-11-03
暂不可以办理。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印发的《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是正在接受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诉讼被告人的,其申请的办理不受本规定的办理时限的限制。待解除取保候审后,提交《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撤案材料,可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