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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的,有逆行或倒退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行为,如何处罚?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11-09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千元罚款: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二)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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