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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时是否需要提供拟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9-27

  根据公安部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18条措施要求,拟任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具备无故意犯罪记录条件不变,证明方式由申请方提供改由地市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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