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7-22
(一)安全工作负责人、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设置、任务分配、识别标志;
(二)活动场所地理环境、建筑结构和面积(附图纸)、人员安全容量以及预计参加人数;
(三)治安缓冲区域、应急疏散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消防灭火、安全检查等设施、设备设置情况和标识;
(四)临时搭建设施、建筑物的基本情况;
(五)票证的样式、数量、防伪、查验等情况;
(六)安全工作后勤保障作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