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6-10-25
(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