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11-15
——骗购外汇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