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7-04-20
深圳市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批准级次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诉讼费 | 国家定项目 | 《诉讼费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粤价函[2008]45号 | 申请诉讼案件的单位和个人 |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原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8〕45号,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公众网/价费标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http://www.gddrc.gov.cn/) | 无 |
2 | 居住证工本费(仅含补领、换领) | 省定项目 | 粤价函[2007]475号,粤价函[2010]6号 | 居住证申请人 | 每证20元 | 无 |
3 | 证照费 | |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 无 |
(1)外国人证件费 | 国家定项目 |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 无 | |
①居留许可 | 国家定项目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居留许可申请人 | 有效期不满1年的每件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每件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以内(含5年)的每件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 无 | |
②永久居留申请 | 国家定项目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永久居留申请人 | 每人1500元 | 无 | |
③永久居留证 | 国家定项目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永久居留证申请人 | 每证300元;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每证30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600元 | 无 | |
④出入境证 | 国家定项目 | 公通字[1996]89号 | 出入境证申请人 | 每证100元 | 无 | |
⑤旅行证 | 国家定项目 | 公通字[1996]89号 | 旅行证申请人 | 每证50元 | 无 | |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国家定项目 |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 无 | |
①因私护照 | 国家定项目 | 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因私护照申请人 | 每证120元(含丢失补发);加注每项每次20元 | 无 | |
②出入境通行证 | 国家定项目 | 财综[2008]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出入境通行证申请人 | 一次有效每证15元;多次有效每证80元 | 无 |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国家定项目 |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申请人 |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一次签注15元,二次签注30元,一年以下(含)多次签注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40元 | 无 | |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 国家定项目 | 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国务院令第66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申请人 |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40元;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200元;补办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200元 | 无 | |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 国家定项目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台湾同胞定居证申请人 | 每证8元 | 无 | |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国家定项目 |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申请人 |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每证6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签证、加注、延期每项每次15元;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15元;多次签注每件80元 | 无 | |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 国家定项目 |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240号,粤价[2013]223号 | 户籍管理证件申请人 |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 首次办证免征 | |
①户口簿 | 国家定项目 |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240号,粤价[2013]223号 | 户籍管理证件申请人 | 家庭户每本10元,集体户每本40元 | 无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国家定项目 |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240号,粤价[2013]223号 | 户籍管理证件申请人 | 每证4元 | 首次申领免征 | |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国家定项目 | 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深财资[2014]28号 | 居民身份证申请人 | 遗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 | 首办及换领免征 | |
4 | 外国人签证费 | 国家定项目 | 计价格[2003]392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传发[2011]470号 | 外国人签证申请人 |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计价格[2003]392号,可查询广东价格信息网/价费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http://www.gddrc.gov.cn/) | 无 |
5 |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国家定项目 |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 | 中国国籍申请人 | 手续费每人50元;证书费每人200元 | 无 |
6 | 考试考务费 | 国家定项目 | 明细项目及政策依据见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附表《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其中:人社部门收取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发改价格函〔2014〕2465号执行 | 考试报考人 |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可查询广东价格信息网/价费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http://www.gddrc.gov.cn/)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