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7-04-20

深圳市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批准级次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标准

备注

1

诉讼费

国家定项目

《诉讼费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粤价函[2008]45

申请诉讼案件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原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845号,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公众网/价费标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http://www.gddrc.gov.cn/

2

居住证工本费(仅含补领、换领)

省定项目

粤价函[2007]475,粤价函[2010]6

居住证申请人

每证20

3

证照费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1)外国人证件费

国家定项目

[1992]价费字240,公通字[2000]99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①居留许可

国家定项目

财综[2004]60,发改价格[2004]2230

居留许可申请人

有效期不满1年的每件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每件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以内(含5年)的每件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

       ②永久居留申请

国家定项目

财综[2004]32,发改价格[2004]1267

永久居留申请人

每人1500

       ③永久居留证

国家定项目

财综[2004]32,发改价格[2004]1267

永久居留证申请人

每证300元;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每证30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600

       ④出入境证

国家定项目

公通字[1996]89

出入境证申请人

每证100

       ⑤旅行证

国家定项目

公通字[1996]89

旅行证申请人

每证50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国家定项目

价费字[1993]164,[1992]价费字240,公通字[2000]99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①因私护照

国家定项目

计价格[2000]293,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因私护照申请人

每证120元(含丢失补发);加注每项每次20

       ②出入境通行证

国家定项目

财综[2008]9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出入境通行证申请人

一次有效每证15元;多次有效每证80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国家定项目

发改价格[2005]77,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申请人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一次签注15元,二次签注30元,一年以下(含)多次签注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40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国家定项目

发改价格[2011]1389,发改价格[2005]1460,财综[2005]58,发改价格[2004]334,计价格[2001]1835,价费字[1993]164,国务院令第661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申请人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40元;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200元;补办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200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国家定项目

发改价格[2004]2839,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台湾同胞定居证申请人

每证8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国家定项目

计价格[2001]1835,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申请人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每证6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签证、加注、延期每项每次15元;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15元;多次签注每件80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国家定项目

财综[2012]97,[1992]价费字240,粤价[2013]223

户籍管理证件申请人

详见以下具体收费项目

首次办证免征

       ①户口簿

国家定项目

财综[2012]97,[1992]价费字240,粤价[2013]223

户籍管理证件申请人

家庭户每本10元,集体户每本40

       ②户口迁移证件

国家定项目

财综[2012]97,[1992]价费字240,粤价[2013]223

户籍管理证件申请人

每证4

首次申领免征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国家定项目

财综[2007]34,发改价格[2005]436,财综[2004]8,发改价格[2003]2322,深财资[2014]28

居民身份证申请人

遗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临时身份证每证10

首办及换领免征

4

外国人签证费

国家定项目

计价格[2003]392,[1992]价费字240,公通字[2000]99,公传发[2011]470

外国人签证申请人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计价格[2003]392号,可查询广东价格信息网/价费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http://www.gddrc.gov.cn/

5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国家定项目

[1992]价费字240,公通字[2000]99,公通字[1996]89

中国国籍申请人

手续费每人50元;证书费每人200

6

考试考务费

国家定项目

明细项目及政策依据见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附表《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其中:人社部门收取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费按照发改价格函〔20142465号执行

考试报考人

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可查询广东价格信息网/价费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http://www.gdd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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