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6年公安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6-03-11

  2016年,我市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践行“实战、实干、实效”的工作导向,着力打造一流安全城市、一流警务体系、一流现代警队。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配合市政府制定相关文件;扩建城市安全“科技护城墙”,推进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完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开展警务辅助人员规范化、职业化管理试点;深入探索“前海蛇口新型警务模式”,选配精干警力,提前介入自贸区交通、消防、科技建设等项目规划,适时在智慧警务、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开展探索。

  (二)构建深圳警务标准。从巡逻执勤到执法办案,从行政管理到便民服务,从内部管理到外部监督,从营房建设到装备保障,逐项制定标准并严格执行;将警务标准知识纳入新警入警、警衔晋升、警官初任、岗位实战等培训科目,引导全警牢固树立标准意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标准制定、执行、完善与发展纳入绩效考核。

  (三)完善升级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重兵上路、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处突,提升全市主要街面“见警率”和重点部位“见警见车率”;深入推广平安促进会、治安理事会等成功经验,深化安全文明小区、无邪教社区、无毒社区等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行社会治安共管共治;开展“飓风2016”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毒、网络电信诈骗、盗抢犯罪和新型犯罪,探索建立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新机制;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工作;严打经济领域、金融领域涉众犯罪;打响“城市管理治理年”攻坚战,依法从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四)强力推进警务体制机制变革。积极开展警务体制优化论证,明确目标任务、成果形式、方法步骤等,协调上级机关加大支持力度,从根本上提升警务效能;探索建立警力资源动态调配使用机制,引导警力向警情案件多、管理任务重的地区和部门流动;进一步推动解决非警务活动占用警力问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科学划分公安机关内部事权,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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