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6-03-1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公安局编制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其他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数据统计从201511日至2015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ga.s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4464679,电子邮件:szsgaj@szga.gov.cn

  一、概述

  2015年,深圳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要求,在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开、提高实效、完善渠道、夯实基础,全面提升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

  (一)严格落实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加强网站自查维护

  2015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201515号文,对全国政府网站开展普查,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为迎接本次网站普查工作,完成好国办普查工作任务,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我局各单位要对照网站普查标准开展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及时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并明确要求各单位要由领导督办,专人负责自查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此次自查整改中,主要是针对网站、网页链接是否能够正常访问;网站各栏目是否按要求及时更新、基本信息内容是否准确;网站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网站的互动回应、服务使用情况是否及时、正常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梳理。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保障公开信息准确

  按照市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的各项清理和填报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健全审查机制,把好政府信息源头关。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源头上把好公开关,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作为单位公文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一一说明理由,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

  (三)进一步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

  丰富“在线访谈”内容,开展民意征集,拓宽警民交流渠道。不断加大我局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举办力度,先后组织开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解读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规定”、“市民参与违法犯罪有奖举报活动的途径及注意事项”、“技防业务简介”、“申报居住登记和申办居住证解答”、“拉链式交替通行”等6次访谈活动及在网站开展6次民意征集并及时公开征集结果,网民参与踊跃,访问量屡创新高。我局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做客访谈中心,及时解答了广大群众关注的公安热点问题,进一步融洽了警民关系。

  (四)进一步提升“深圳公安”微博影响力

  2015年,深圳公安更加注重发挥微博微信“双微”的影响力,组织微博在线互动活动70余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0000余条,微信共推送信息2000余篇(条)。

  2015年,我局在“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正式开通“深圳公安”头条号,每日推送重点警务资讯,头条号获评“2015年度最具影响力公安头条号”。“深圳公安”微信升级为服务号后,“深圳公安发布”微信订阅号随即申请上线。2015年,市公安局微政务平台连续获得多次奖项,其中官方微博“@深圳公安”连续多年获得人民日报社及新浪微博联合颁发的“2015年度全国十大公安微博”称号,深圳公安微博微信获评“2015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

  (五)进一步加强警民关系,宣传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警民关系,大力宣传110报警服务台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推进110爱民实践活动,加强警民互动,密切警民关系,2015110日下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以“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为主题的110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规模庞大、展示内容丰富、气氛活跃热烈、警民互动成效明显。和历届宣传日活动相比,此次活动更加新颖、开放,互动内容更加广泛,个性化的警民互动活动更加精彩。据统计,活动当天全市共设立宣传点130余个,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宣传车310余辆,发放110宣传单张、报警常识、治安防范、交通及消防安全、山地救援等各种宣传资料25万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9000余人次,收集群众咨询问题、各类意见和建议850余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六)提升警民和谐关系,积极组织“警察开放日”活动

  2015126日,我局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深圳警营开放日暨关爱警察活动,约有50万市民群众参与了活动和历届开放日活动相比,本届开放日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局“精兵强警”建设和改革创新成果,展现警队惩恶扬善、忠诚正义的为民情怀,重点体现“实、真、新、乐、炫、特、情”七大特点,在形式和内容上更加大胆突破创新,警营、警种开放更加广泛,关注民生项目更加丰富,个性化的警民互动活动突出,从开放项目、参与群众数以及线上线下互动程度来看,均创历年之最。

  本届开放日以“反信息诈骗”等民生话题为主题,刑侦、经侦、治安巡警、网警等警种分别以反信息诈骗体验馆、情景剧、卡通短片等形式,向市民群众宣传防范信息诈骗常识。此外,在开放日活动现场,我局还首次举行了民警光荣退休仪式,活动庄严、场面感人,现场民警和市民都深感震撼,体现警队对民警、社会对警察的关爱。开放日活动借助互动、和谐的活动平台,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警民携手共建平安深圳,为深圳公安工作营造更和谐的社会氛围、打下更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累计梳理更新发布信息8820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资金信息、人事信息、业务统计数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其中,“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8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23条,占总体比例的4.48%;每周110警情播报信息331条,占总体比例的6.64%;业务工作信息149条,占总体比例的2.99%;工作动态信息3285条,占总体比例的65.94%;其它类信息994条,占总体比例的19.95%

  (二)媒体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各级警察公共关系部门紧扣 “四项建设”、改革创新及“精兵强警”战略部署,以“5+3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宣传及“改革立潮头、精兵护平安”主题宣传为主要发力点,理顺机制,创新模式,围绕我局打击犯罪、社会治安防控、服务市民等方面的重大举措以及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进行持续深入的宣传,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激发鼓舞士气、树立警队形象、优化执法环境发挥了其他警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统计,全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370余场,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稿11300余篇,制作微电影13部,《深圳警察》发表专题作品共计480余篇130余万字。

  2015年,我局不断拓展宣传平台,扩大宣传影响。全局部署开展了“改革立潮头精兵护平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拓展和中央、省市媒体的战略合作,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设“特区警察、特别梦想”深圳警察故事广播访谈专栏;与《人民公安报》合作打造“深圳新闻”专版;与《南方日报》合作开辟“公安改革进行时”专栏,在《深圳特区报》开辟“深警5+3在行动”、“110好故事”专栏,在广电集团法治频道连续推出8期公安改革创新专题节目等。

  《深圳警察》杂志侧重深度报道,深入挖掘民警典型,多视角、立体化地开展公安宣传工作,多篇深度报道被《人民公安》、《人民公安报》、《现代世界警察》、《南方日报》、《南方法治报》等媒体转载。《深圳警察》杂志APP也于2015年上线苹果和安卓应用商店,开启移动网络阅读新模式。

  (三)窗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在市民中心办证大厅、公安局综合服务大楼,交警、消防、各行政区分局及基层派出所的业务办事点,按需增设查阅点,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还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派发相关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横幅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组织专人定期更新有关资料、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局服务群众能力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随着公民和社会组织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也不断增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国家政策规定,严格规范群众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制定详尽的申请公开流程图,完善各类文书格式,确保市民、组织的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件件依法予以回复。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已全部按期答复申请人,其中涉及户政信息的占33%,警务执法信息的占31%,交通管理信息占16%,治安管理的占10%,其它方面信息占10%

  从递交申请的方式,大约72%是通过网络递交申请,大约28%是通过信函递交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4%属于同意公开范围,大约34%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大约20%属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其他情况约占1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及业务培训费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本年度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共2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6宗。主要原因是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满意产生,均已妥善处理。

  2015年,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

  六、其他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政务公开方面咨询2499人次,接受举报投诉数量4286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需要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宣传;二是公开重点需进一步明确;三是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形式需不断丰富。下一步,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市政府对公安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和作风,提高全局信息公开认知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统一公众期望和公安工作之间的关系。同时,做到门户网站信息录入及时规范,增强公安信息服务的能动性,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深圳市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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