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3-03-1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等内容,数据统计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ga.s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市公安局大楼2605室,邮政编码:518001),电话及传真:0755-84464679,电子邮件:szsgaj@szga.gov.cn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深圳市公安局严格落实有关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加强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一年来,社会公众满意度和警民关系和谐度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一)不断完善组织保障和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理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持续、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市局政务公开办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和固化了深圳市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架构,进一步推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等上级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为保障,以保障促落实,以落实求成效。

  (二)主动提升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整体功能

  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自2010升级运行以来。政务公开办立足便民利民,致力于建成一个集“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服务、公众参与互动、政务资源整合、警务信息发布”五位一体的公安服务性门户网站。对网站内容和功能不断进行丰富完善,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管理的互动性以及服务办事的便利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切实创好“深圳公安”微博品牌

  我局坚持围绕警队工作,关注百姓需求,持续开展微博直播、在线互动等活动,不断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全年,针对“‘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民公安的足印”、“‘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等主题,开展微博直播活动23次;围绕户政和出入境业务、假期安全注意事项、网购诈骗防范、银行卡安全使用等与市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话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微博在线访谈和网下互动活动15场;回复举报、投诉、咨询、建议等信息共计7120多条,解决网民诉求4620多条。目前,“深圳公安”微博粉丝人数已近480万,在全国拥有良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大力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110接处警工作的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认知度。2012年1月10日下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年一度的“110宣传日”活动。在世界之窗广场设立全市主宣传点,通过组织“精彩文艺演出活动”、“填写问卷领取礼品”、“组织锁具维修行业协会专家和110监督员参与现场宣传”、“接受知名媒体采访”及少年警队、老年义务巡逻队、警犬表演队和110监督员代表参与互动演出等多种新颖的宣传形式,吸引过往市民6万余人次踊跃参与。深圳广电集团都市频道《第一现场》、公共频道、财经频道、深圳广播电台生活频率“FM942”和“先锋898”等14家报纸、电视、电台到场,进行广泛采访报道,共发布新闻通稿20余篇,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电台有声”。其他公安分局也分别在辖区繁华位置设点,同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当日,全市共设立宣传点135个、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宣传车265余辆、发放110报警常识等各种宣传资料26万余份,组织群众参观110报警服务台千余人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9600余人次,收集群众咨询问题、各类意见和建议155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实效,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让市民进一步了解公安机关接警工作情况,认识到110报警服务台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服务市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五)积极组织好“警察开放日”活动

  2012年12月15日,我局在全市172个警营开放点举办了主题为“打击犯罪、防范犯罪、服务市民、快乐警营”的第8届深圳警察开放日活动,吸引了40余万市民群众走进警营参与互动。各开放点本着“向市民报告”和“开门纳谏”的真诚态度,组织专场公安工作报告会,向辖区群众或参与活动的市民报告全年公安工作情况,并接收群众的质询、建议和意见,赢得了市民群众和境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赞誉。同时,我局还积极开拓“警察开放日”在互联网宣传阵地,充分借助“深圳公安”微博及各分局、警种微博,形成规模庞大的微博宣传群,在互联网上对开放日活动进行超广度传播。“深圳公安”微博对主会场四个主题论坛活动进行全程直播,全天发布微博近1650条,逾300万听众、粉丝欣赏到了开放日活动的盛况。此次开放日,社会公众反响热烈,共有近400万名市民群众通过现场参与、微博直播或网络互动等形式参与其中;平面、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发稿近百篇,国家、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及港媒均多角度、大篇幅、全方位地进行了广泛报道,宣传力度和社会反响均达到历届之最,受到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充分用好五个载体,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累计梳理更新发布信息100217条,日均访问量达2007人次,总访问量累计1515871人次。其中,“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31条,总访问量941563人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2%;每周110警情播报信息19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14%;业务工作信息13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9%;工作动态信息164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5%。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机构领导、内部机构、直属单位、户籍管理、公安招考、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工作动态等。

  (二)网上便民服务中心访问答复情况

  全年,我局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共接待网民209129位,回复网民咨询求助、诉求及建议意见等问题共计231528条,其中公安业务咨询信息226315条,日均回复问题620条,平均回复时限3分钟,回复率100%。

  (三)网上虚拟警务室公开答复情况

  我局根据全局下属各辖区划分情况,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社区网上警务室639个,设置“留言回复”、“温馨提示”、“警情通报”等三个子版块,发布温馨提示、警情通报,并及时向辖区居民通报新型犯罪手法及防范、宣传公安工作措施,辖区网民也可以通过就人口、出入境、车管和案件等信息进行咨询。全年,共计有网民留言14376条,实现回复14312条,回复率99.55% ;发布温馨提示17425条;共发布警情通报12145条。

  (四)媒体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在国家、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稿11200余篇(注:不含网络媒体);出版《人民公安报》“深圳新闻”专版24期,《深圳特区报》“深圳警察”专版47期;在省政法网上发稿1194篇,在省厅平安南粤网发稿1774篇;在深圳电台播出《小妹有约—深圳警察故事》栏目16期;制作电视台固定栏目《都市110》311期,播出公安新闻630条;还出版12期《深圳警察》杂志,发表各类稿件540篇120万字,向社会各界及民警赠阅15万份;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47场。有力地宣传了我市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情况,表现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信心和决心。

  (五)窗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我局在市民中心办证大厅、公安局综合服务大楼,交警、消防、各行政区分局及基层派出所的业务办事点,按需增设查阅点,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派发相关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横幅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组织专人定期更新有关资料、发布相关信息。2012年6月,针对群众反映的在办事户政业务中疑问多且咨询不便的问题,我局出台新的便民举措,开通全市统一户政业务咨询电话84465000,6条热线,咨询服务涵盖所有户政工作内容。咨询热线开通至年底,答复群众咨询建议6.9万条,解决诉求1.3万起,日均接听群众来电630个以上,提高了户政业务咨询服务的实时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其中网上申请31件,信函申请1件。涉及户口政策信息的占37.5%,警务执法信息的占28.1%,交通管理信息的占15.6%,治安管理的占3.1%,消防管理的占3.1%,其它方面信息占12.6%。

  受理的32件公开申请,我局均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2件,占总数的68.8%;“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3.1%;其他情况9件。在其他情况的9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6.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件,占总数的6.3%;“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1件,占总数的3.1%;“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3.1%;“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占总数的9.4%。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本年度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予以减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有1起对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回复提出行政复议,经省公安厅复议机关的复议,确认违法。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满足公众需求和服务效能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201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总体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实际和市民实际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精细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网站整体服务水平和在线办事能力;三是进一步整合、丰富我局各公开平台公众服务资源;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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