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3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1、B***N V****R J****A,男,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4,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4600915,有效期至:2027年3月19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6年8月21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工作许可编号051510119870613029)。

  2、S*********N,男,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A*******4,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4841201,有效期至:2027年4月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6年10月19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工作许可编号036320419920215019)。

  3、K*****V D***S,男,国籍:俄罗斯联邦,护照号码:7*******2,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4844537,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其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6年10月19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工作许可编号65444032001110501X)。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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