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适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力构建反诈新格局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3-07

  一名男子无所事事地在街边闲逛,一辆车蓦地停在他身边,车上下来一个看似阔气的小伙,对男子说,兄弟,想不想赚钱,办一张银行卡就能获得50元报酬。办张卡就能轻轻松松获利50元,还有这种好事?这来钱真快。男子按照小伙的指令操作,真的拿到了50元现金。然而,没过多久,这名男子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警方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也被纳入其个人征信记录,可谓害人又害己。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下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后在深圳发生的一幕。如上述男子一样,因为出借、售卖银行卡、电话卡帮助诈骗分子实施电诈活动而被公安机关惩处的案例还有很多。

  电信网络犯罪类型与各种新技术应用相伴而生。深圳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高度发达,人口众多、流动性大,电诈犯罪及黑灰产活动相对活跃,与电信网络犯罪的鏖战不仅需要公安机关聚焦力量、精准打击,更需要在法制层面,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有效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治理“黑灰产”,挤压犯罪生存空间、铲除犯罪土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适逢其时。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的“小切口”立法,不仅明确了反诈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各部门的职能,压实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责任,而且还规定了个人的义务,即帮助电诈犯罪也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深圳公安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借助这部新法实施的重要契机,适用该法对电诈违法犯罪全面发起凌厉攻势,依法开展打击、防范等各项工作。

  2022年12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在全市首次适用该法,对架设、看护固话VOIP等设备和出租电信线路、固定电话给他人使用的违法人员曾某忠给予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12月21日,该局光明分局再次适用该法,对使用本人手机发送诈骗短信并出租出借支付宝账号的违法人员王某处予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截至目前,深圳公安涉“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犯罪嫌疑人抓获率上升52.4%,适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行政处罚人数上升48.3%,深圳全警反诈、全民参与反诈的新格局正加快形成。

  充分适用新法,强化严格执法、打击震慑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前,我们依据刑法的诈骗罪,以及“帮信”“掩隐”等罪名对“两卡”犯罪进行打击,但是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卡仔’,办案单位往往很难处理。”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何帅说。“以往,大多数‘卡仔’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是卖张卡,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即便被公安机关抓了也处理不了,就利用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电话引流或者资金转账。殊不知,这种行为帮助诈骗分子隐藏得更深,将诈骗所得赃款‘洗白’,不仅给公安机关增加办案难度,还让受害者被骗的钱款更难追回。”在何帅看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实施,为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尤其是形成完善的法律责任追究体系,针对尚不构成犯罪的涉诈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指向,即便出卖一张电话卡也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今年2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向盐田分局刑警大队下发线索:有一个名叫刘某飞的男子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当天15时许,海山派出所民警将刘某飞抓获,并将他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刘某飞供述,因为缺钱,他就在网上找兼职,得知出借银行卡可以获得一定报酬,便将卡号交由他人转账14万余元。刘某飞获利1000元。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刘某飞的行为已构成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活动提供帮助,其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为诈骗分子帮凶的‘卡仔’,参与违法犯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邬晨认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一部预防犯罪的法律,在违法行为人还未达到犯罪程度前,公安机关便能发现其违法情况,进而进行帮扶和教育。

  近年来,深圳公安逐步探索出打击、宣传、断卡、预警、止付、联动等“六条战线”同步发力的反诈新局面,特别是着眼于该类犯罪背后的黑灰产业链,紧扣打卡头、打链条关键点,集中优势警力,凌厉掀起系列“断卡行动”高潮,强力斩断利益链条,全力铲除诈骗行为滋生的土壤,始终保持对电诈犯罪打防管治的高压态势,取得了电诈立案数、被骗损失下降,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上升的“两降两升”显著成效。

  今年开始,深圳公安将纵深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的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坚持全链条、全环节治理,充分依法行使执法和管理手段,加大对涉诈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创新打法推动“打、防、管、治、建、宣”六项实践走深走实。

  民警何帅认为,从实际办案情况来看,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正式实施,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了打击力度,深挖扩线、重拳打击“卡头”“卡仔”,全力挤压“两卡”违法犯罪生存空间。相比法律实施前,“卡头”“卡仔”数量已逐渐减少。此外,出借“两卡”的违法行为人被处罚后会记录在案,违法行为人将无法在短期内再次办卡,起到源头遏制“两卡”泛滥的源头治理和震慑作用。

  据悉,基于目前打防电诈犯罪形势需要,深圳公安还将进一步加强电诈犯罪规律认识及对策研究,建立区域分类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每个分局负责一种高发类型的研究和全量研判,围绕人员链、信息链、技术链、资金链展开全链条深度研判,根据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量身定制预警劝阻、打击宣防通道,不断完善预警、研判、劝阻、止付、反制、打击、宣传全流程处置闭环,做到以新应新、以专克专,以快制快、体系对抗、系统治理,同时最大限度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电诈犯罪治理模式,破解治理难题,坚决遏制电诈犯罪多发高发势头。

  充分借助新法,不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前不久,市民阿龙(化名)在乘坐地铁时接到自称某平台客服的诈骗电话。在嫌疑人一步步诱导操作下,阿龙从某贷款平台借出5.1万元,随后转给涉案账户。“当我反应过来被诈骗时,已为时已晚。”阿龙说,被诈骗后的他,心里只剩下无比的自责与绝望。

  冷静下来后,阿龙选择报警。其后,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刑警大队组织警力前往四川某地,抓获了阿龙被诈骗案中的5名通过假冒销售黄金的嫌疑人。该大队副大队长王乐峰表示,他特别注意到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4条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会同金融、电信、网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

  在抓获阿龙被诈骗案的5名嫌疑人后,王乐峰深知要找回阿龙的5.1万元,难度很大。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王乐峰和同事们对5名嫌疑人展开工作,说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关于追赃挽损的规定,劝说他们主动退还赃款,争取减轻罪责。

  “除了惩治犯罪嫌疑人外,及时挽回损失才是受骗人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王乐峰说,他时常见到群众被骗后的悲伤、无助,以及对警察充满期待的眼神。这也触动着他誓要破案、惩治犯罪、追赃挽损。每接到一起电诈案件,王乐峰都带领同事们迅速分析研判、出差抓捕,然后敦促嫌疑人主动退赃。

  在王乐峰他们的工作下,5名嫌疑人最终如数退还5.1万元赃款。卧病在床的阿龙接到民警打来的电话,得知自己被诈骗的钱追回来这个好消息后,顿时精神振奋。他说:“我当时对这笔钱完全不抱任何希望,听到这个惊喜的消息,都忘了身体的病痛,心中满是欣慰和感激!”

  过去一年,深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加强机制建设、优化紧急止付APP、出台止付返还有关指引,取得已返还被骗资金2.07亿元的历史最好战果。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冯海东表示,2023年,深圳警方将继续加强与各商业银行、互联网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拓宽渠道,探索止付、返还新通道,并加大财富调查业务培训、优化线上返还工作流程,结合新出台的涉诈资金返还规定和细则,尽快出台深圳本地资金返还指导意见。

  充分依托新法,加快构建全民反诈新格局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给我最大的感受是立法速度快、覆盖面广。我们的‘六条战线’都能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里找到相关表述,让反诈战线有法可依。”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曾冠群说,该大队的几项重要工作,就是对正在发生的电诈进行上门劝阻、紧急止付。开展工作的过程,也是发现行业管理现状的过程。

  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涉及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等多条链条,单靠某个部门或平台,难以彻底打击整治。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委员陈敏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全流程治理,非常具有针对性,不仅规定了个人的义务,还特别注重多部门联动治理、事先防范,进行有针对性、精准性的宣传教育和防范预警。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冒充平台客服类电信网络诈骗案呈多发态势,诈骗分子多以“192”开头的新号段拨打电话,骗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需要,事主必须关闭平台支付、借贷业务。如果事主不进行操作,将影响征信。继而要求受害人下载使用视频共享软件,诱导受害人向指定的“安全账户”转账汇款而实施诈骗。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市反诈联席办联络人韩捷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金融、信息、互联网等行业明确了责任和义务,填补了行业监管的空白。也就是说,行业主管部门也要进行监管,否则就违法了。”为此,市反诈联席办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与联络合作的职能,用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时联系行业管理部门及通讯运营商,要求深圳“192”号段运营公司及时完善涉案账号的反制、预警机制,避免诈骗分子在运营商成长过程中钻空子。

  在新兴业态的发展过程中,因为制度、业务等尚未成熟,极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并从中牟利。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黄宇形象地比喻说,“192”号段就像一个“孩子”,作为“家长”的运营商起初还不太会管教,如同“学校”角色的反诈联席办发现漏洞后及时通报“家长”加强管理,再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打击、宣防等举措,进而减少涉“192”号段的电信网络诈骗。

  韩捷也很欣慰地看到,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后,市反诈联席办各成员单位都如火如荼地行动起来。新春伊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举办“深圳金融讲堂”,以账户管理培训为突破口,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打响了今年反电信网络诈骗的第一枪,吹响优化账户服务的冲锋号角。

  3月2日傍晚,黄宇在“教育系统反诈宣传”微信群联络市教育部门部署校园反诈宣传。第二天一大早,他就看到孩子的班级群转达学习通知。这正说明了全警反诈、全民反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新格局正在深圳加速形成。

  充分宣法普法,加大反诈宣教力度减少发案量

  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预防性犯罪,相比事后打击,事前防范更显重要。今年新学期以来,在市联席办的推动下,深圳以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创建“无诈校园”为目标导向,迅速组织开展师生春季反诈骗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各学校在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时,主动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为“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同时牵头制作了《校园反诈教育》专题节目,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常态化校园反诈宣传防范工作机制。深圳基层民警积极备课,将新鲜热辣的典型案例带到辖区学校的反诈课堂。龙华分局联合区教育局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H5线上“反诈答题”,发动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关注“深反诈”微信公众号;龙岗分局充分利用学校开学典礼、升旗仪式时间,组织各派出所民警到各中小学上一堂“反诈骗主题宣传课”;光明分局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的2100名师生送上反诈“警”囊;坪山分局推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高发案、损失大的五种诈骗类型,强化主体责任,开展全面、系统、长期的内部宣传教育;宝安分局在对电信网络诈骗开展强有力的专项打击工作的同时加强宣传防范,结合反诈宣传“七进”工作,开展41场普法宣传讲座;南山分局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八条为切入点,加强警企合作,推动快递平台、银行企业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福田分局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动员各物业小区、写字楼、城中村楼管员深入社区进行普法,动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公众号,开展全方位、多波次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活动。

  今年1月6日,市联席办下发《针对涉金融产品类诈骗警情精准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区联席办、市联席办各成员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精准反诈宣传活动,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期1个月的密集宣传取得明显战果,全市冒充金融客服涉及金融产品类诈骗警情环比下降68.75%。

  今年,深圳公安将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制定《深圳市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方面通过市联席办用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这部新武器,压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行业的反诈宣传主责,全力以赴压降电诈案件;另一方面将借助“深圳公安”“深圳警观”等融媒平台,推动“深反诈”公众号高质量发展,打造两支专业团队,即组建公安教导团、强化蓝马甲宣讲队,全面提升反诈宣讲队伍建设,并建立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企业宣防责任体系,纵深开展刷单返利、虚假投资、虚假网贷、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等五类专项宣传,及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学会甄别和远离电诈,从源头上减少电诈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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