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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3-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2-24
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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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日期:2023-02-27  浏览次数:-

序号

部门职责

事项名称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权限

1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开展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和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县级公安机关。

2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开展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和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市级公安机关。

3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开展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和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市级公安机关。

4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开展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和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国务院令653号修订)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市级公安机关。

5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开展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和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25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I-II级燃放活动)市级公安机关、(III-V级燃放活动)县级公安机关。

6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77号)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县级公安机关。

7

按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8

负责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保卫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监管责任。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2015年粤府令第210号)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05号)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上)市级公安机关、(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县级公安机关。

9

开展行业应用无人机安全管理工作。

开展行业应用无人机安全管理

《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

县级公安机关。

10

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证经营网吧活动。

配合查处无证经营网吧活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县级公安机关。

11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核发机动车驾驶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市级公安机关;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考试—市级公安机关;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核发—市级公安机关。

12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

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网络培训—市级公安机关;

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现场教育—县级公安机关。

13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机动车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机动车登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14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核发境外机动车入境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

核发境外机动车入境临时通行牌证—市级公安机关。

15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16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核发、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市级公安机关;

补领、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17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核发校车标牌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核发校车标牌—市级公安机关。

18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电动自行车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政府令第336号)

电动自行车登记—市级公安机关。

19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涉及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市级公安机关;

不涉及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县级公安机关。

20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

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市级公安机关。

21

负责全市社会停车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监管责任。

社会停车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督管理

《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深编〔2022〕14号)

社会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巡查和监督管理—市级公安机关。

22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4年修正)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60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9号)

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县级公安机关。

23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监管责任。

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201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年修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60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9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县级公安机关。

24

市直属公安监所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检查市属看守所的安全工作

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深编〔2022〕14号)

承担领导责任

25

市直属公安监所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检查市属拘留所的安全工作

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深编〔2022〕14号)

承担领导责任

26

市直属公安监所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检查市属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工作

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深编〔2022〕14号)

承担领导责任

27

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统计治安领域安全生产案(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按照各级安委办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及时通报涉治安领域安全生产警情及案事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28

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

29

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

《深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和省驻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深编〔2022〕14号)

定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市级、县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