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常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发布日期:2023-05-2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23-0043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0 |
名称: | 常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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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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