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均不能申请学法减分。因此,如果学习人名下存在上述状态的机动车,即会出现相关提示,学习人应当尽快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前往车辆注册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再进行学法减分操作。
申请学法减分时,如果出现“受理失败: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号牌种类:07号牌号码:湘BXXXXX)”的提示应该怎么做?
发布日期:2023-10-0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