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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3-0092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11-09
名称: 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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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9  浏览次数:-

  【主持人】:各位市民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与本期在线访谈节目。

  【主持人】:今天上午,我们邀请了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部指挥长张勇,以及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相关领导、民警作为嘉宾,一起在这里回答大家关于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和领取奖励金的有关问题。首先,请张勇指挥长为我们介绍一下深圳市公安局开展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

  【张勇】: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我希望通过交流互动,能够让网友们更加深入了解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相关业务,同时也希望广大热心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为深圳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警民携手,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张勇】: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工作自2010年开展以来,为我市公安机关开展情报线索收集研判、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悬赏缉捕重大案件嫌疑人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以及公安工作的新需求,2022年,市公安局重新修订了《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实施后,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截至目前,我们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数量同比上升75.2%;根据举报线索破获各类案件同比上升67.6%;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同比上升77.4%;发放举报奖励金300余万元。

  【主持人】:谢谢张勇指挥长的总体介绍,相信大家对市公安局有奖举报工作有了初步了解,如需要进一步深入咨询,欢迎大家继续提问。

  【网友提问】:什么是违法犯罪有奖举报?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条规定,违法犯罪有奖举报是指公民主动检举、揭发我市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并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举报行为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公安机关按照事先约定给予举报人一定经济激励的信息收集方法。

  【网友提问】:市公安局开展有奖举报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有奖举报中心】:公安机关开展有奖举报工作的目的是更好调动市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除报警信息以外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违法犯罪的各类信息。其主要奖励范围是群众实地现场发现我市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及时提供有效举报,协助公安机关尽快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措。

  【网友提问】:有奖举报工作开展的依据是什么?

  【有奖举报中心】:依据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深公规〔2022〕1号)的相关规定开展有奖举报工作。

  【网友提问】:2022年为什么要修订《办法》?

  【有奖举报中心】:旧《办法》实施以来,充分调动了市民群众参与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为我市公安机关收集线索、打击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旧《办法》实施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随着举报线索的大量增加,也出现了一些影响旧《办法》顺利实施的问题,包括线索受理范围、受理方式以及奖励原则、奖励标准等方面问题。此外,旧《办法》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届满,有必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公安工作的新需求予以修订。市公安局结合有奖举报工作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其他地市公安局的有奖举报政策,经反复研究论证,对《办法》中涉及举报途径、受理范围、奖励原则、奖励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最终形成了《办法》(深公规〔2022〕1号)。

  【网友提问】:《办法》修订了哪些主要内容?

  【有奖举报中心】:修订后的《办法》全文合计24条,与旧《办法》相比,删除1条,新增1条,修改完善8条,保持不变16条。修订条款主要涉及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监督管理、附则。

  【网友提问】:举报线索需要什么基本要素?

  【有奖举报中心】:举报线索需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的人员身份信息、地理位置信息、活动轨迹信息以及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方式、起因、结果等详细信息,举报指向明确,举报内容真实可靠的信息才可能在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网友提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有奖举报中心】:市民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来信、来访等多种途径向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中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需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

  (一)电话举报。公民可拨打0755-22222110进行举报。

  (二)互联网举报。公民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进行举报;也可通过腾讯微信客户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公民可来信举报,邮寄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深圳市公安局违法犯罪有奖举报中心(收),邮编:518008。

  (四)来访举报。公民要求当面举报线索的,有奖举报中心必须热情接待,及时接收。

  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开通其他有奖举报途径。公民通过市公安局其他工作途径举报的,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有奖举报中心可以予以奖励。

  【网友提问】:我可以匿名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吗?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4条的规定,公民可以采取实名或匿名的方式,向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中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根据《实施办法》第9条的规定,匿名举报必须能够验证举报人的身份才能进行奖励。

  【网友提问】:公民市民群众抓获、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属于有奖举报吗?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21条的规定,公民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参照违法犯罪有奖举报的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和奖励程序给予奖励。所以,市民群众抓获、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属于有奖举报概念的外延扩大情形,参照有奖举报的规定可以进行奖励。

  【网友提问】:举报线索的奖励条件和标准有什么变化?

  【有奖举报中心】:为进一步提升举报奖励的激励性,积极推进“多奖重奖”,最大限度发挥有奖举报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效能。市公安局修订了旧《办法》第十二条奖励原则和第十六条行政案件奖励标准,删除了叠加奖励的条件限制,提高了行政案件的奖励标准,以此达到最佳激励和社会示范效果。

  【网友提问】:110和22222110有什么区别?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2条的规定,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而22222110属于市公安局开通的有奖举报专线电话,主要是接收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的除报警、报案信息以外,公安机关正常执法难以及时发现或需深入调查的非紧急的违法犯罪线索。

  【网友提问】:我是刑事案件受害人,通过拨打22222110或者其他举报方式向有奖举报中心举报线索,能帮我解决问题吗?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5条和第10条的规定,举报人本人为刑事、行政案件受害人、当事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人本人为刑事、行政案件受害人、当事人的不予奖励。刑事案件受害人、当事人应当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亲临派出所等方式报警、报案,如果您已报案,请耐心等待办案单位的答复;如果您有新的案件线索,请及时向原办案单位反映。

  【网友提问】: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19条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根据《办法》第2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对责任人予以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真实身份、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严格限制知晓该等信息人员的范围,保障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网友提问】:举报交通肇事逃匿行为如何确定奖励?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8条和第11条的规定,同一举报线索既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也符合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的其他奖励标准的,原则上按照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确定奖励;其他部门已经予以奖励的,原则上不予重复奖励。针对举报交通肇事逃匿行为,市公安局交警局已经出台《深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需按照该规定予以奖励,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中心不再重复奖励。

  【网友提问】:举报刑事案件线索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13条的规定,举报刑事案件线索的奖励标准如下:

  (一)一般刑事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元-2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10000元。

  (二)重大刑事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5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3000元-30000元。

  (三)特大刑事案件。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10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50000元。

  一般、重大、特大案件的标准按照司法机关及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认定。

  【网友提问】: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14条的规定,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的奖励标准如下:

  (一)A级。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000元-10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50000元。

  (二)B级。起直接作用的,奖励5000元-5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3000元-30000元。

  (三)C级。起直接作用的,奖励2000元-20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10000元。

  在逃犯罪嫌疑人分为A、B、C三级,其中A、B级为公安部通缉对象,C级为除A、B两级外在外地抓获的我市在逃犯罪嫌疑人,以及在我市抓获的外地或者我市在逃犯罪嫌疑人。

  【网友提问】:举报行政案件线索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15条的规定,举报行政案件线索的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黄赌毒、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扰乱飞行安全案件线索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1000元-2000元。

  (二)每强制隔离戒毒1人,奖励2000元;每社区戒毒1人,奖励1000元。

  (三)除以上第(一)(二)项中涉及行政案件以外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500元-1000元。

  【网友提问】:举报奖励如何发放?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16条的规定,举报奖金可以由有奖举报中心或者线索查证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方式发放;一般情况下,由线索查证单位负责奖金发放。2017年3月,市公安局推出了微信有奖举报平台,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奖励可以通过微信红包发放奖励。

  【网友提问】:领取奖励的方式有哪些?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16条、第17条的规定,举报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他人当面领取奖金,也可以要求将奖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本人银行账号;通过微信有奖举报平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金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奖励金通过微信红包发放,举报人在填写领奖资料收到微信红包后领取微信红包即可。

  【网友提问】:举报人领取奖励有什么要求?

  【有奖举报中心】:根据《办法》第17条的规定,领取奖金须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资料,经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并由举报人签名确认。

  举报人无法自行领取奖金的,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但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材料。

  【主持人】:感谢张勇指挥长以及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中心各位领导的耐心解答,感谢市民群众的热情参与,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附件:

1.嘉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部指挥长张勇

2.在线访谈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