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如何备案?
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23-0100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8 |
名称: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如何备案?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
主题词: |
问: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如何备案?
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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