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要求,我局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实际逐项梳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缴方面
该问题涉及我局2个单位,分别为市公安局(本级)、制证中心。截至2022年底,2个单位应清理暂存性挂账资金19,973.76万元,三年以上应清理暂付性挂账资金2,946.02万元。
(一)整改情况
我局组织2个单位清理暂存暂付性挂账资金。截至目前,已清理暂存性挂账资金3,067.93万元、暂付性挂账资金1,741.61万元。其中,制证中心涉及往来款项1,756.05万元已全部清理完毕。剩余暂存性挂账资金16,905.83 万元、三年以上应清理暂付性挂账资金1,204.41万元,正结合实际进一步组织清理。
(二)下步措施
我局将持续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往来款项。对需要一定周期分阶段整改的,明确完成时间,制定工作计划和整改任务,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推进。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工作目标和方向,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
二、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统一方面
关于部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在公检法之间跨部门移送时,存在未对涉案财物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以及未建立市、区统一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部门统一管理等问题。
(一)整改情况
我局组织法制、办案等单位积极整改,已整改完毕。主要做法:一是督导办案单位落实涉案财物单独成卷,移送起诉意见书必须有涉案财物处置意见。二是建立刑事判决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文书流转工作机制。三是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下,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公检法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目前该工作正在福田区委政法委试点,福田公安分局参与建设。
(二)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下,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公检法财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加强与检、法机关沟通协调,依法实时高效处置涉案财物。
深圳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