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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4-0018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2-29
名称: 持有准驾车型A、B驾驶证的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0,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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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准驾车型A、B驾驶证的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0,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不需要,在1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