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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0-005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6-05
名称: 深圳经侦关于深圳市轩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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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关于深圳市轩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报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接上级转办线索,于2019年9月24日对深圳市轩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近期侦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某海、财务总监肖某银、业务部总裁叶某辉等二十四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持续侦办中。

  二、警方已对深圳市轩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10处不动产依法进行查封,市场总价约2.02亿元人民币。

  三、经初步审计,轩鸿基金公司募集资金57.22亿元人民币,累积向投资人兑付本金约41.34亿元,支付募集端团队提成佣金总额约3.7亿元,派发投资人利息约4.55亿元,通过信托转入证券亏损5.97亿元,另外用于公司运营约1亿元。该审计已作8级资金流转分析,目前尚在进一步审计中。

  四、公安机关告诫本案非法吸存行为人(包括债务人、公司高管、业务经理、业务员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限期在2020年8月31日前将在深圳轩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涉案关联公司服务期间获得的提成、佣金、返点费、奖金等非法所得退还至指定收款账户:6217 6009 0001 58690(开户名:肖建海,开户银行:包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并注明退缴赃款人姓名,退缴前需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苏警官(联系电话:18938858149)短信联系,登记并核实退缴赃款金额。在本公告规定限期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五、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线上报案方式。关注“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邮寄报案方式。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319栋水围综合楼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轩鸿基金案报案材料”,联系人:苏警官,邮政编码:518000,联系电话:0755-83371899、0755-83370198。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及时披露案件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