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片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片区道路通行能力,确保该片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将对海天一路、海天二路现状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天一路(海云路至海学路段):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二、海天二路(海学路至海云路段):由西往东单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施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