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不良商贩,为了牟取暴利,生产、销售假冒商品,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近期,光明警方成功打掉一走私、贩卖假烟出境的犯罪链条,当场查获非法假烟1200多条,涉案金额20万余元。
2020年8月初,光明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接到光明区烟草专卖局提供线索,称辖区存在贩卖假烟现象。接到线索后,光明所民警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线索展开侦查核实。根据光明区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线索,专案组精心研判,细致摸排,成功对涉案运输车辆进行追踪,并确定了该车辆车主信息。
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展开了秘密侦查,抽丝剥茧,历经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个位于宝安区的集储存、运输于一体的假烟窝点浮出水面。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专案组对收网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8月27日12时许,光明所联合分局刑警大队、光明区烟草专卖局雷霆出击,成功在宝安区福海街道一工业园将嫌疑人刘某(男,38岁)抓获,并现场缴获假烟1200条,涉案金额达20万余元。
经现场审讯,嫌疑人刘某对其涉嫌非法经营的事实供认不讳。兵贵神速,根据刘某的供述,专案组又赶往宝安区福永街道某物流公司,成功将另一名嫌疑人卢某(男,28岁)抓获。
据嫌疑人刘某交代,其走私的香烟均是通过卢某的物流公司发送国外,因为其与卢某相识多年,并支付了卢某一定的“好处费”,所以卢某就算知道自己帮忙报关出口的是假烟,也没有拒绝。刘某从外“进货”回来,用纸箱打包装好后,便让公司运货司机凌晨加班送货,而不知情的运货司机为了赚点加班费,经常按照刘某的指示将假烟运送至卢某的物流公司,然后由卢某亲自报关寄到国外。
据调查,从8月中旬开始,刘某、卢某两人秘密合作,共走私假烟200箱,涉案价值约180万元。
目前,嫌疑人刘某、卢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烟草属于国家专卖,任何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烟草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在此,光明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贵重商品时,尽量到正规商铺去购买。对于售价远低于市面价格的商品,应该要提高警惕,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