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接上级转办线索,于2019年4月26日对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该案近期侦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徐某、康某媛、黄某君和杨某四人已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中徐某、康某媛涉嫌集资诈骗罪,黄某君、杨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案件正在持续侦办中。
二、2020年9月10日,我分局对傅某斌、徐某芸、郭某、吕某、李某斌、周某等六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将持续关注本案理财经理(含事业总、团队长和理财经理)退佣情况,并适时开展收网打击。
三、截至2020年9月11日,警方共依法冻结涉案资金约9500万元人民币;首次查封不动产四处,轮候查封不动产三处;冻结四辆车辆过户权限。
四、公安机关再次告诫该案非法吸存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业务经理、业务员等)将在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或其涉案关联公司服务期间获得的提成、佣金、返点费、奖金等非法所得,退还至指定账户44201533400052531288(开户名:深圳前海汇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并注明退缴赃款人姓名和用途,退缴赃款时以发送短信的形式和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于警官联系(联系电话:18938858149),核实退缴赃款金额。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公安机关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警方将持续对本案进行侦办,全力追赃挽损。警方督促本案相关欠款企业及个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并及时归还涉案资金,将相关款项归还至专案待收款专户中:44201533400052531288(开户名:深圳前海汇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