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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0-0111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9-18
名称: 深圳经侦关于“融金宝”平台的案情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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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关于“融金宝”平台的案情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18  浏览次数:-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融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融金宝”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于2020年9月17日对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集资诈骗罪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专案组于2020年8月27日出差上海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熟市等地开展侦查工作。经核实,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有重大犯罪嫌疑。

  三、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及上海“菠菜”平台及杭州“宏亚金融”平台案件。

  四、警方在此敦促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警方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五、专案组依法查封江苏省常熟市等地16套房产及1块土地(轮候查封)。

  六、警方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员),限期在2020年12月30日前将在深圳融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融金宝”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账号:400004023800000152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并注明退缴赃款人姓名和用途,退缴前需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吴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755-83371899、18938858664),登记并核实退缴赃款金额。在本公告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之前收取非法所得的银行账号停止使用。

  七、警方再次敦促本案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将相关款项归还至上述回款账户,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

  八、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1.线上报案:关注“福田警察”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2.邮寄报案: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水围村319栋水围综合楼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并注明“融金宝平台报案材料”,联系人:吴警官,邮政编码:518000,电话:0755-83371899。

  希望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适时披露案件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