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台账需要保存多久?
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两年备查。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689J/2020-0127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7 |
名称: |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台账需要保存多久?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 |
主题词: |
问: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台账需要保存多久?
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两年备查。
主办单位:深圳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55-84465000(户政) 0755-12367 (出入境) 0755-83333333(交警) 0755-84466898(无犯罪记录)0755-84464679(网站维护)
粤公网安备44030302001160号
粤ICP备12007389号-1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