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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689J/2021-0129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12-02
名称: 关于“春天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三)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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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天金融”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三)

发布日期:2021-12-02  浏览次数:-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前海阳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春天金融”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现将本案近期侦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经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警方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平台借款人刘某亮依法执行逮捕。

  二、警方持续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查封商铺29间、车位216个,新增追缴资金20万元人民币。

  三、警方再次敦促“春天金融”平台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将相关款项归还至“春天金融”专案回款账户(账号∶4420153100005252078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南中路支行,开户名∶深圳前海阳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如“张三-XX标的-还款”)。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警方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对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的借款人,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