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如何备案?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2-20

  问: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如何备案?

  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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