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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非中国籍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7-03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因投资、探亲、旅游、研讨、交流等短期入境事由来往内地,可以申请办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以下简称通行证)。

  非中国籍港澳永久性居民首次办理通行证,应当在香港或者澳门,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递交申请。

  通行证到期、损毁、遗失,或者持证人身份信息变更的,可以向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或者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换发、补发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通行证相关信息,在内地可以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12367;在港澳地区可以咨询香港中旅集团,咨询电话(+852)34603297、(+852)34603176,或澳门中国旅行社,咨询电话(+853)287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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