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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需要备案吗?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2-20

  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需要备案吗?

  答:需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2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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