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想要进口γ-丁内酯,应该找哪个部门审批,准备什么材料?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3-20
问:我们公司想要进口γ-丁内酯,应该找哪个部门审批,准备什么材料?
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进口或者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进口、出口活动: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四)进口或者出口合同(协议)副本;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