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9-11
可修改变更非关键项信息。开办人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包含“开办主体信息”和“网站信息”两部分内容,可修改变更的主要有“开办主体信息”中的主办单位和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地址,以及“网站信息”中的工信部备案号、IP地址段、网络接入服务商、域名注册服务商、应急联系人手机号码和邮件地址等。若开办主体企业名称、企业性质、网站主域名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则需重新注册账号提交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