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7-04-12
对于境外人员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起始时间是按照《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入住时间”办理,到申请办理当天日期,如申请人已离开深圳的,开到离开深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