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8-24
香港户籍人员暂时未开通网上业务,如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请持香港身份证、通行证、居住证(没有的则无需带)、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注:登记表入住时间至拟停留时间需满6个月)前往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