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2-20
答:不需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