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1-30
答:一、设计速度40km/h以下路段,移动式标志车前置距离为30m;二、设计速度40km/h~60km/h路段,移动式标志车前置距离为55m;三、设计速度60km/h以上路段,移动式标志车前置距离为7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