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7-20
答: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四条有关规定: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