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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危爆物品管理处罚依据有哪些?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6-20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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