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7-20
(一)申请报告;
(二)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治安责任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材料、从业人员登记表;
(四)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一份);
(五)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土地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七)保管库(房)或保险箱(柜)(照片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