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10-10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存2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