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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携运时应注意什么?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10-20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

  禁止邮寄民用爆炸物品,禁止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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