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防护系统相关要求有哪些?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9-20
答:1、电子防护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子系统出现故障,都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工作。
2、电子防护系统应具有校时功能,系统内的时间偏差应小于或等于5s,系统时钟与北京时间偏差应小于或等于 30 s。
3、电子防护系统应配备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保证市电断电后视频监控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大于或等于2h(离行式自助设备除外);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应大于或等于8h;锁具采用断电开启方式的出入口控制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应大于或等于48h。当市电断电后,系统应向联网监控中心发送断电报警信息。系统配备的备用电源应能自动切换,切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