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4-10
答:(一)要求更改机动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物品主要标识,或者物品主要标识有改动痕迹的;(二)按照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有变造、伪造痕迹的;(三)送修机动车、交售报废机动车与机动车行驶证不符的;(四)属于公安机关查控的机动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