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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监控?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8-20

  答: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国家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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