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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责令立即停止举办活动?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6-08-30

  《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责令立即停止举办活动:


  (一)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二)现场秩序混乱,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


  (三)其他可能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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