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6-08-08
答:刻制公司人事专用章须向公安机关印章审批窗口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刻章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总公司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总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营业执照原件;
6、刻章登记卡。
无法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可使用法人身份公证书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