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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有哪些要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6-07-05

  (一)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场所要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对流,地面清洁干爽;


  (二)操作车间需安装电视监控录像系统,不留死角,录像要保存1个月以上;


  (三)作业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下班或休假时作业现场包括剧毒化学品容器要采取加盖上锁等严密的保安措施;


  (四)剧毒从业人员作业时必须配戴必要的防毒等防护用具;


  (五)操作车间应安装洗眼、喷淋设备,放置急救药品;


  (六)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使用饮水机、水杯统一放置,加装监控设施,严禁在作业场所进食、饮水、吸烟和使用明火;


  (七)作业现场严禁存放剩余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


  (八)使用液态或者气态剧毒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有效的毒气泄露报警和毒气中和处置设备;


  (九)作业现场要贴有明显剧毒化学品标志和安全管理制度,剧毒从业人员要将照片、姓名及培训证号悬挂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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